警方和劳动局介入调查协调 48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钱18万
■ 记者 陈生 实习生 唐雯珠
本报讯2月9日,在市劳动局的协调帮助下,来自四川、云南、江西等省的48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数月的共18万元工钱。
“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没有工资,我们哪来的钱回家过年啊?!”2月8日上午,宏路一工厂门口聚集了几十位因工资被拖欠而讨说法的外来务工人员,劳资双方各执一词。宏路街道派出所和劳动局介入调查协调。
据在场的务工人员陈某介绍,他们从2008年底开始在这家建筑工地上打工,在过去的一年里,包工头就曾多次以各种理由拖欠工钱,月复一月,这次已被拖欠近四个月的工钱了,总额达18万元。这些来自四川,云南,江西等多个省份的总共48名农民工,本打算及早领完工钱回家过年,现如今却被陷在厂方与包工头的矛盾纠纷中,进退两难。在场的工人们都说,他们多次向建筑公司项目部要钱,可项目部负责人敷衍塞责。
对于农民工所说的厂方实际上未将应有的资金款项如数交予包工头,导致包工头不能按时发放工钱这件事,该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表示,建设施工合同中明确说明了在该工程未峻工验收前,按照规定投资金的90%到期付款,这次拖欠工资的责任并不在他们。至于该合同中迟迟未露面的承包方王姓工头,也表现出了诸多的无奈。
2月9日,被拖欠工资的付姓民工来电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在市劳动局的协调帮助下,项目部经理与王姓包工头签订了相关款项的责任书,随后便将已欠工钱18万元如数发还给他们。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建设方不应将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否则,一旦发生工资拖欠,依据劳动法规定,建设方应承担连带责任,需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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