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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厝司法积极斡旋卅年纠纷成功调解

作者:郭成辉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0-7-1
  本报讯  6月24日,在新厝镇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调处下,一场旷日持久的邻里纠纷终于化解,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该镇新厝村黄某甲与黄某乙的房子南北相邻,中间隔着小路和小山包。黄某甲房子在南,建于70年代;黄某乙房子在北,建于80年代。黄某甲建房时四周无人建房,便将挖基泥土堆放在房后空地上,形成小山包作为屏障,还在小山包上种植树木,既挡风又美化环境。30年后,小山包上枝繁叶茂,每逢刮风下雨,山上树叶、雨水便飘落、流到黄某乙房前埕地上,对黄某乙房子的环境卫生及安全都造成一定影响。近年双方多次为此发生争执。6月18日,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为防止事态恶化,新厝村委会及时向新厝司法所报案,要求协助调解。新厝司法所干部立即赶往现场阻止事态发展,对双方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劝导他们和睦相处,本着协商态度处理,以免酿成恶果。
  6月24日,在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调处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黄某乙出钱将其房前那小路铺成水泥路,方便出入;黄某甲出钱在小路南侧挖排水沟,以便下雨时将山上流下的水及时排出;双方同意保持小山包及周围现状不变,黄某甲必须每季度负责对小山包的树进行截枝处理,并将大树根部新长出的树苗清除。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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