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春:深孚众望的侨领
图/文 本报记者 林秋明
林同春,东瀚镇东瀚村人。早年扶桑东渡艰苦创业。由于经营有道,事业蒸蒸日上,成为日本商界名流。他事业成功不忘回报社会,不仅在居住国日本乐善好施,也为祖国的教育、公益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不但赢得中日两国高层领导的高度赞誉,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林同春时刻不忘自己是中国人,至今仍保留着中国国籍。他身上所折射出的骨气和尊严,“不仅代表着个人,还代表着他身后的那个国家。”
一
林同春1925年出生于一户世代贫穷的农家。5岁时,他的父亲毅然别妻离子,东渡日本寻求脱贫之道。9岁那年,林同春随母东渡日本寻父,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艰难谋生。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他家被强制从京都府舞鹤军港附近迁出,他也因为“敌国人”的身份多次被拷打、关押。
1946年,林同春在津山创办饮食店,经营中国菜。1949年,林同春只身闯荡神户,在一个简陋的店铺艰苦经营服装面料。苦心经营了三年之后,他有了一些积蓄,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59年,林同春从西欧进口西装面料,生意越做越大。1963年,林同春创办全日本第18家保龄球场——三宫保龄球中心,此后每年均增开1—2个。1964年,与人合资建立“太阳保龄球中心”。1965年,独资兴建“垂水保龄球中心”、“三兴保龄球中心”,到1973年,共投资9个保龄球场,总金额达30亿日元。
从1974年起,林同春将目光瞄准了不动产行业。在神户、大坂先后兴办中央实业株式会社、中央建筑株式会社、神户中国百货公司和主要经营纤维贸易的“林商店”。他凭借不凡的眼光,渐渐拥有了自己的土地、高楼公寓、商店、商场,拥有了海外贸易网络和资金。20世纪90年代之后,林同春开始在祖国大陆经营超市百货。
林同春在经商中始终奉行“信誉”和“厚道”,从不把损失和危险转嫁给别人,相反却经常为朋友和员工分担困难。日本经济衰退期间,他的几个保龄球馆被迫关闭,面对巨额债务,他本可以将160名职员辞退,但他没有这样做。他把大部分职员留下来,尽量安排在刚开业的“中国百货公司”里,实在安排不下的,亲自为他们找到新工作。
1988年,在中日恢复邦交15周年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10周年之际,林同春支持女儿主编出版《一衣带水》大型画册。另外还出版《沁园春》、《友谊驰华陆》等画册。他在《一衣带水》发刊词中说:“我们不应该忘记两国之间发生的那段不幸的历史,而要将历史的本来面目告诉子孙后代。战争不要忘却,和平还需努力。”
在1995年的神户大地震中,林同春遭到了很大损失,有人劝他提高房价以弥补损失,他没有同意,认为不能给灾民雪上加霜。他在总结自己50多年的商海生涯时说:“做生意的诀窍就在于不要加害于人。人格本身就是一种最重要的资本。”
二
饱尝艰辛之时,林同春思念祖国。功成名就以后,亦不忘回报祖国。1958年神户中华同文学校筹建时,林同春捐款500万日元,并担任副理事长。此后,他每年还认捐100万日元作为学校经费。1984年,该校正式80周年,他又捐资5000万日元,成立了“育英基金”。
1970年,林同春利用到广州参加“广交会”之便,回到老家探亲,发现家乡缺水严重,回到日本后当即汇回80万日元,为乡亲打了10口水井。1975年,他捐资400万日元修复了东瀚林氏祠堂,把祠堂改造成教室送给东瀚小学。
1985年,林同春根据母亲许月宋和父亲林斯灿的意愿,捐资5000万日元兴建了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可容纳1200名学生的福清东瀚中心小学,成为当时全省乡村小学中功能最为完善、环境最优美的一所学校。福建省政府为其颁发金质奖章;1988年又捐资1.1亿日元兴建了建筑面积达11000平方米、可招收1500名学生的福清东瀚中学。还从母亲和友人那里凑了1400万日元,设立了“东瀚中小学育英基金”;1985年,林同春给天津市残疾人协会捐赠了一个集装箱的新服装;1994年,他为福建华侨农场捐款,帮助回国的印支难民。从1983年到1995年,林同春先后担保资助中国在日本的45名留学生,总金额达1500万日元。他在神户中国留学生联谊会出版的《六甲风》杂志创刊号中撰文说:“每位留学生都是并非富足的祖国投入莫大的财力抚育成才的,切莫只图私利,要不忘为祖国做贡献。”
在1988年黑龙江森林大火,1991年安徽、江苏水灾,1992年华东地区水灾,1993年江南地区水灾,1996年云南丽江大地震,1998年河北张家口大地震,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之后,林同春都大量捐款捐物用以救灾。特别在云南丽江大地震中,林同春还成立了“救援慰问团”,亲任团长,赶赴灾区慰问考察,帮助研究救灾对策。他说:“有能力的人尽力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就是人类的爱心,把爱给予人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三
林同春曾担任世界福清同乡联谊会副主席、日本神户华侨总会会长、福建同乡会理事长、中华总商会会长、旅日福建同乡恳亲会会长、名誉会长、旅日华侨(21世纪)中日青年交流促进会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等职,不遗余力加强旅日侨胞、日本青少年与中国的联系。
为加强旅日同胞与祖国的联系。早在上世纪50年代,林同春就与一些福建同胞创立了“福建同乡恳亲会”。他也一直想把“恳亲会”办到家乡去,把华侨与家乡的关系拉得更紧密些,为建设家乡出把力。
1984年10月,在林同春的倡导下,旅日福建同乡恳亲会在福州成功举行,这一中国开放之初的福建侨务盛事永远镌刻在史册上,开创了海外福建社团来闽举办恳亲会的先河。20多年来,林同春与旅日侨领推动旅日福建同乡恳亲会相继在福清、厦门、北京举办,增进了旅日华侨华人与祖籍国特别是家乡福建的联系。林同春还热情参加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世界福州十邑同乡恳亲大会、世界福清同乡联谊会等盛会。
1985年是“国际青年年”,林同春策划并组织了被称为中日友好交流史上的一次创举,具有创世纪意义的中日友好活动——上海—北京1700公里“中日青年友好汽车驰走活动”,把中日友好推向了又一个高潮。参加访华团的日本青年们不仅对中国和中国人民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被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展出的史实深深触动。林同春在启程仪式上说:“希望每一个团员用自己的脚步,一步一步留下和平友好的种子。”
1990年,由于林同春对中日友好所作出的贡献,日本放送协会邀请他上电视做了半小时的国际时事、中日关系的访谈。此后,他又策划了兵库与广州市缔结姐妹城市,获得“中日友好使者”的美誉。
1991年,在神户日华实业协会的集会上,林同春为50年前在“花冈事件”中被残酷迫害致死的 418名中国劳工向日本某些大企业发出声讨,并协助有关方面进行事件调查,直到获得完满结果。
1995年的金秋十月,时逢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日,第35届“旅日福建同乡恳亲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与会者在著名的芦沟桥修建了一座庄严的纪念碑,以纪念中国人民对日本侵略者的历史性胜利,彰表旅日华侨的正气。首倡修建纪念碑的人就是“恳亲会”的名誉委员长林同春。
从1995年至今,林同春在日本一直担任“外国人学校协议会”会长,为旅日外国人争取权益和福利,伸张正义,成为旅日外国人无可争议的代言人。
林同春先后荣获神户“贡献尽力奖”、“神户市文化奖”,兵库“红十字协会推进表彰奖”、“第三次国民文化节奖”、“国际功劳奖”,韩国和平扶轮社“世界和平奖”。还于1994年荣获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四
林同春是商人,却不唯利是图。他一生恪守的是一种情操,一种气节,一颗拳拳的赤子之心。林同春说:“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是活出人格来。生活内容当中似乎看来很重要的功名禄利其实都是过眼烟云。能长长久久‘生带来,死带走’的就是做人的品格。”
林同春衣饰俭朴,精神矍铄,透着铮铮骨气。他拥有一连串显赫的头衔,但为人极其谦和、坦诚。林同春在异国他乡经历了七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却依然对祖国、对同胞一往情深。新闻媒介称之为“深孚众望的侨领”。在旅日华侨心目中,林同春是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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