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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提醒考生——考场注意事项须谨记

作者:陈希龙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9-6-10
  本报讯(记者 陈希龙 实习生 王位华)今年中考将于6月10日—12日进行。昨天,市中招办遴选了《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处罚规定》中与考生息息相关的部分内容,提醒考生注意。
  考生有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的3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另外,要特别注意,考生在2科及2科以上考试中,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所考科目的成绩无效。  
  考试时,如果考生忘带准考证,可先进场应考,但必须保证在下一场考试前将准考证送到。如果确实丢失了准考证,应书面向毕业学校说明情况并由毕业学校打印准考证证明,贴上考生相片,加盖学校公章。
  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在简单治疗后能坚持本场考试,可继续参加考试;治疗时间超过30分钟的,如果仍愿意坚持考试,可延长考试时间,但不超过30分钟。
  在听力考试进行中,如果遇到听力设备故障,确系设备问题,经福州市中招办批准可顺延考试时间。如果短时间解决不了,根据考点主考安排先进行笔试部分的考试,笔试结束后立即组织听力部分的考试,考试结束时间经申请方可顺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经考点主考核实情况后,可启用备用卷。但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将不予补足。
  此外,要注意的是,6月11日上午8:30—8:50进行英语听力考试,考生必须在8点30分前入场,迟到的考生须等听力考试结束后才能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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