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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廉租房申请本月受理

作者:何华清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9-10-10
  本报讯(记者 何华清)随着二期廉租房项目——福业小区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市2009年度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初定于10月份开始受理。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了解到的。
  据了解,今年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城区(7个街道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户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并在本市工作、居住;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内;申请之日前5年无购买或出售商品房行为的。
  廉租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条件为:具有本市城区(7个街道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户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并在本市工作、居住,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
  据悉,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申请对象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据介绍,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申请程序为:申请人向现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各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登记造册,并按规定在报纸上给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批。最后,由市国资营运中心根据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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