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作者:林秋明)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9-10-29
本报讯(记者 林秋明)记者获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委、市政府日前把10—11月作为“宣传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据了解,此次“宣传月”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统一印制5万份宣传品发放到各用工单位、出租户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在街心公园开展《宣传新条例,情系农民工》大型宣传服务活动及政策咨询、义诊、计生药具发放等活动。
据了解,此次“宣传月”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统一印制5万份宣传品发放到各用工单位、出租户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在街心公园开展《宣传新条例,情系农民工》大型宣传服务活动及政策咨询、义诊、计生药具发放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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