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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火摔伤起纠纷

作者:卢贤明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9-5-20
      本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陈乐明 刘颖)日前,城头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公致伤案件,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也使村两委干部同村民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今年1月17日,城头镇梁厝村山上发生火灾,村民梁自雄上山扑火回家路经本村甘门底水库时,不幸扭伤了脚,并摔落水库中致伤,后住院共花费医药费人民币7万多元。出院后梁自雄就医药费与各种补偿问题以及是否认定为工伤与村委意见分歧,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城头司法所干部获知情况后,马上介入调查和调解,在认定梁自雄系上山扑火归途中致伤后,也就应认定工伤,村委会应负赔偿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村委同意负责梁自雄住院期间全部费用,并一次性补偿其各项费用计五万元整,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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