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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底片无端被删 商家称已过保存期

作者:夏巧鸿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9-9-24
  本报讯(记者 夏巧鸿)在照相馆拍了证件照,商家交到消费者手中的只有冲洗出来的照片,以及一张“加印编号条”。两年后,当消费者拿着编号条想要加印照片时,却被告知底片已被删除。商家表示,底片只给保存一年。对此,市民林小姐很是纳闷:花钱拍照,底片不但不归自己所有,甚至想加印照片都成了不可能的事了!
  据林小姐介绍,2007年初,她在一拂街某数码冲印店花15元拍了一张数码证件照。当时,商家只给了她冲印好的照片和一张“敬请你妥善保存此底片编号,以便于下次加印”的编号条。林小姐向照相馆索要数码相底,店员却称数码照片没有底片,如果以后需要照片,可凭编号条来该店里加印即可。为此,林小姐没有当场把底片拷贝走。
  然而,当林小姐昨天带着编号条再次来到该数码冲印店加洗照片时,商家却告诉她,数码底片只能保存一年,过了一年的期限,底片早就删除了,这让林小姐有些傻眼了。她告诉记者,她拍证件照时,商家并没有提示她“数码底片只能保存一年、过期就会被删除”的规定,否则她也会坚持要求自己保存底片,而且这两年间她也曾加印过照片,而店方一直没有提醒她要把底片拷贝走。
  林小姐认为,商家没有尽到事先告知的义务,侵害了她的知情权,导致她遭受了损失。就此,记者电话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暂时还没有关于数码照底片归属的相关规定,广大消费者在照相馆拍照时,最好事先要与商家沟通清楚,了解底片的保存期限以及拷贝底片的具体收费明细,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如果消费者想要追偿因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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