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厝司法所成功调处一工伤事故纠纷
作者:郭成辉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9-12-3
本报讯(记者 郭成辉 通讯员 严彬)近日,新厝镇一起工伤事故纠纷,在该镇司法所悉心调处下得以成功化解。
新厝镇双屿村的王某在辖区某工地上班。8月中旬的一天,该工地一装载车驾驶员启动并倒车时,由于不知王某站在车后,误将王某当场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工地施工人员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后因王某体内大量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就王某死亡经济赔偿一事向镇司法所申请调解。接到报案后,该司法所干部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在确认事故的原由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施工方也表示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调解久拖未决。
11月18日,经司法所干部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施工方愿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26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平息纠纷。
新厝镇双屿村的王某在辖区某工地上班。8月中旬的一天,该工地一装载车驾驶员启动并倒车时,由于不知王某站在车后,误将王某当场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工地施工人员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后因王某体内大量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就王某死亡经济赔偿一事向镇司法所申请调解。接到报案后,该司法所干部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在确认事故的原由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施工方也表示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调解久拖未决。
11月18日,经司法所干部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施工方愿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26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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