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规制止违建养殖场
作者:何华清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0-4-9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新下发一份《关于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的通知》。通知要求:从4月份起,在全市各镇街内若发现有未经审批或违规新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市政府不仅无条件予以强制拆除,而且还将问责所属镇、村制止不力或报告不及时的不作为行为,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效能吿诫或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尽管龙江整治4年多来,我市共拆除1332家畜禽养殖场,龙江流域中上游养殖污染现象基本消除,但我市其他范围内的养殖污染现象仍较为严重,特别是违规新建、扩建养殖场现象时有发生,并出现了由龙江流域内向流域外无序转移的势头,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
根据文件要求,全市24个镇街辖域内的禁养区、禁建区一律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在可养区内新建养殖场,必须进行环评和审批,凡未经审批新、扩建畜禽养殖场,或在前期整治中被拆又复建的,均属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
对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我市落实属地管理机制,要求24个镇街均要建立镇、村两级巡查小组,并划分责任区,落实包片领导、干部和村巡查报告组人员,同时要在所辖各行政村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电话,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制止违建行为。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各镇村必须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场核查,采取书面通知、责令停工、责令拆除等措施予以制止;对书面通知送达后,业主拒不拆除的,应在3天内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对涉及占用耕地、林地,破坏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要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据悉,4月1日,市政府已成立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联合督查组,并设立举报电话:85222273受理群众举报。督查组将对各镇街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导致违规畜禽养殖场建成并开始饲养畜禽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据了解,尽管龙江整治4年多来,我市共拆除1332家畜禽养殖场,龙江流域中上游养殖污染现象基本消除,但我市其他范围内的养殖污染现象仍较为严重,特别是违规新建、扩建养殖场现象时有发生,并出现了由龙江流域内向流域外无序转移的势头,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
根据文件要求,全市24个镇街辖域内的禁养区、禁建区一律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在可养区内新建养殖场,必须进行环评和审批,凡未经审批新、扩建畜禽养殖场,或在前期整治中被拆又复建的,均属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
对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我市落实属地管理机制,要求24个镇街均要建立镇、村两级巡查小组,并划分责任区,落实包片领导、干部和村巡查报告组人员,同时要在所辖各行政村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电话,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制止违建行为。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各镇村必须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场核查,采取书面通知、责令停工、责令拆除等措施予以制止;对书面通知送达后,业主拒不拆除的,应在3天内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对涉及占用耕地、林地,破坏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要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据悉,4月1日,市政府已成立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联合督查组,并设立举报电话:85222273受理群众举报。督查组将对各镇街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导致违规畜禽养殖场建成并开始饲养畜禽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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