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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十项硬措施 整治液化气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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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十项硬措施 整治液化气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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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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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贤清5月16日,记者在液化气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就目前液化气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市出台十项整治措施,以规范液化气市场秩序。 这十项措施为:各液化气储配站不得向无证经营点提供气源,不得充装超期未检钢瓶,一经发现违规的,严格按照《福州燃气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各液化气储配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充装液化气,每瓶重量必须达到14.5±0.5公斤,否则给予从重处罚并进行查封和停业整顿;各液化气储配站、代办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液化气市场零售价,对擅自抬高价格谋取暴利的,将依照《价格法》进行严肃处罚;各液化气代办点都要设置公平称,一经检查发现无设置公平称的,扣留所有液化气钢瓶并予以处罚,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各液化气代办点要实行明码标价,凡无明码标价的,将依照国家计委有关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经济罚款;各液化气代办点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一律予以取缔;各液化气经营网点的门市部一律按规定存放液化气钢瓶,对违反存放的一律查扣并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危险品准运证的车辆,一律按《福建省消防条例》进行处罚;加强液化气钢瓶检测费收费管理工作,对不按规定缴纳的,坚决予以扣留并进行处罚;凡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年检和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予以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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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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