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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实行“三个延伸”确保“三个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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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实行“三个延伸”确保“三个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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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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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小扬自“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坚持提前介入,实行“三个延伸”,以“三个提前”确保“三个及时”,共提前介入侦查重大案件29件87人,打出了声威。 市检察院实行审查批捕工作向侦查环节延伸,审查起诉工作向批捕环节延伸,出庭公诉工作向庭前准备延伸,通过提前参与勘察现场、旁听预审和案件分析讨论,从而及时熟悉案情、掌握基本犯罪事实和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据统计,自“严打”斗争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侦查重大案件29件87人。对符合“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案件,该院均在1天内作出批捕决定,其他案件均在3天内作出是否批捕决定。例如在办理钟国泰等7人团伙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时,为确保快捕,批捕部门提前介入,迅速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也均有10天内审结,疑难、复杂案件审结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有关人士认为,该院坚持提前介入,实行“三个延伸”,以“三个提前”确保“三个及时”的做法有利于“严打”整治斗争的健康开展,充分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决心,真正使“绝不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影响打击力度”的构想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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