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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奈上法院 追讨拖欠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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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无奈上法院 追讨拖欠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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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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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贤清 通讯员 张松华下星期,原告融强医院将通过龙田法庭要回被告欧某拖欠的医疗费34741.70元,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医疗费纠纷案总算划上了句号。 1999年7月14日,欧某因交通事故致伤,住进了融强医院抢救治疗,同年7月23日,因治疗无效死亡。在住院9天时间里,各种医疗费用达人民币39041.70元,扣除入院时交付的押金4300元人民币外,尚欠医疗费34741.70元。这对贫困的欧某一家来说,是件困难的事,欧某的妻子王某承受不了如此巨大打击,撇下两个未成年儿子及70多岁的公公不知去向,医疗费便一拖再拖。 可融强医院认为,欧某发生交通事故后,经龙田法庭判决,肇事者俞某已经向欧某家属赔偿赡养费4800元,两个儿子抚养费9520元,赔偿欧某医疗费、家属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7340.28元,这足以还清医院的欠款,于是,融强医院将欧某的家属告上了法庭。经龙田法庭认真取证调查后,4月2日作出裁决,被告必须在近日内将拖欠的34741.70元的医疗费还给院方。 不过,考虑被告家庭的困难情况,龙田法庭已决定给予免收其败诉所应付的诉讼费1400元,融强医院也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庭外给予适当减免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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