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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全面铺开重点对象为县处级、科局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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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五”普法全面铺开重点对象为县处级、科局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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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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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雄)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从2001年到2005年在全体公民中继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目前,普法工作已全面铺开。 我市开展“四五”普法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县处级、科局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步骤:2001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动员部署,编写教材,培训骨干,抓好试点。2002年至2004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确定法律宣传教育任务。2005年,按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各级党委、政府和普法主管部门组织总结验收。 为确保“四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市将“四五”普法工作考核纳入依法治市工作和市政府每年重点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四五”普法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对镇(街)部门实行百分考核办法,并区分不同对象实行不同考核方法,领导干部学法实行学分制,公务员学法实行登记制,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实行任职学历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外来人员学法实行合格证制,在校青少年学法逐步推行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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