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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消委向消费者推荐2001-2003年“诚信单位” 52家单位榜上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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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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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谭耕新)12月13日,市自来水公司、万佳超市、利嘉百货、东南电器广场等52家单位被市消委会推荐为2001-2003年“诚信单位”。 这52家单位是市消委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经过认真的筛选 、考核、评审等程序,从全市数百家商业企业和公共服务企业中评选出来的。目的是希望这些单位进一步开展诚信守信、优质服务、平等待客、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带动各行业进一步提高商业水准和服务质量,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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