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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物委、市交通局将联合加强检查,查处乱涨价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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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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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希龙)市物委、市交通局4日联合作出决定,2002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车的运价在现行同类型等级客车运价费率的基础上,实行分时段上浮,上浮的幅度最多为30%。 今年春运时间是1月28日至3月8日。此次实行分时段调价的具体规定是:春运开始后的第一个七天(1月28日至2月3日)和节后前三天(2月12日至2月14日),运价不实行上浮,仍按原规定正常票价执行,其余时间运价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春运期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样)的学生凭学生证购往返程车票,票价不上浮,革命残疾军人凭《革命残疾军人怃恤证》购票,按原票价半价计费。 为方便广大旅客对春运期间我市公路客车运价的监督,市物委、市交通局联合公布了春运期间我市境内及往返福州的36条线路不同类型客车的最高运价(已含客运阶加费、车辆通行费等)。市物委、市交通局要求,春运期间,各有关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要在售票窗口公布票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将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涨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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