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普法先锋——记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
|
|
| 普法先锋——记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
|
|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2-7-8 |
|
|
○翁扬 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成立两年来,十分重视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法制,为市民群众学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为推动福清依法治市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开讲座 作报告 群众反映受益多 二年来,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先后派出律师15人次,到十几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教育报告会,听众达3000多人。今年3月8日,应城头镇妇联会的邀请,该所主任翁凡律师到该镇为百余名农村妇女干部、积极分子上法律课,翁律师就当前农村中存在较为突出的家庭婚姻问题和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结合去年4月28日颁布的新《婚姻法》内容,以自己在实践中承办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地讲解分析,听众反响强烈,她们不但积极提问题,有的还大胆地走上讲台提问请教,都得到满意的答复。去年9月28日,该所派出魏宏斌律师到福清融城中学,为千余名初中学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会,增长和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学生深受教育,校方反映效果很好。 搞普法 走出门 义务咨询受欢迎 该所自开业之日起,就注重开展义务咨询、送法下乡服务活动。短短的两年时间,该所前后与市司法局、市妇联会、民盟福清市委等单位联合举办了10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派出执业律师52人次,向群众分发各种法律宣传材料计16000多份,接受群众个案咨询318人次,受教育群众约20000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特别是在今年5、6月期间,该所与福清时报社联合举办的三场巡回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律师和记者携手普法景况空前,该所共派出律师20人次,记者18人次,报社三位老总参加,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足迹从三山镇、龙田镇到东张镇,报道典型案例4件,受众达2000多人。为了搞好本次活动,该所还抽调专人加班加点编印3万多字的法律宣传手册5000册,免费分发给群众学习。 开专栏 辟热线 全方位宣传普法 该所还充分运用报纸、电视进行普法宣传。事务所一开业,他们就大力协办《福清时报》法制经纬版,并为报纸提供大量的普法宣传素材,开辟了《律师信箱》栏目,为读者解答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的法律问题。据统计,二年来他们共在报纸上刊登经办的成功案例23件(其中有的还被福建电视台采播),撰写发表普法宣传稿件78篇、宣传图片20幅。与此同时,该所还自费与市司法局于去年12月4日全国首个“法制宣传日”联合在市区中心推出普法宣传栏,至今年6月底已刊出10期,采取法律信箱、指点迷津和以案释法的形式,宣传新的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为市民解疑释惑,并开辟法制报刊阅览园地,每天精选张贴诸如《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和《人民法院报》给读者阅读。该所还在福清有线电视台上播发大量的法制宣传稿件,此外该所于去年3月开辟了一条值班律师法律咨询热线,至今已为群众解答各种法律问题约1500人次,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 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之所以把普法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红红火火,是因为该所主任翁凡律师提出了这么一句口号:“律师应当争做普法的先锋!”
|
|
|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上一条新闻: 商家为福清四千高考生鼓劲 谁中“状元” 让谁免费旅游 下一条新闻: 四轮机动车停车泊位使用权公开招标尘埃落定,收费从7月20日开始 治“乱”一招:停车收费 |
|
|
|
【字体:小 大】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