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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公判飞车抢夺罪犯           
市法院公判飞车抢夺罪犯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2-8-12

             本报讯(记者  谭耕新)8月7日下午,市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6名飞车抢夺的犯罪嫌疑人被判罪名成立,锒铛入狱。
        刘某华、寇某科均来自四川岳池县,今年3月27日至4月1日,他俩驾驶摩托车先后在融城龙山顶、融强医院附近、大真线霞楼路段、立交桥、大北路等处飞车抢夺7起,抢得手机、挎包、现金等财物3690余元。法院认为,刘家华、寇升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多次结伙驾车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各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余四名罪犯也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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