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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惟一的普法宣传栏缘何不见了           
闹市区惟一的普法宣传栏缘何不见了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2-11-5

    
本报记者    卢贤明
        近来,本报多次收到市民来信来电询问,位于后埔街11路公交车站的普法宣传栏缘何不见了?并希望通过本报呼吁使该宣传栏能尽快得以恢复。
        该普法宣传栏自开办以来,由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读性强,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不少人从中受益匪浅。记者经常坐11路公交车上下班,每次都亲眼目睹了市民围观宣传栏的情景。然而,令人疑惑不解的是,该宣传栏诞生才九个月就夭折了。为此,记者就此专门走访了该宣传栏的主办单位——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翁凡律师告诉记者,该宣传栏是2001年11月28日,由市司法局向市政府申请,经市政府批准,设在后埔街海韵大厦对面11路公交车站点旁,并由宇凡律师所出资7500元制作。该宣传栏的所有权归宇凡律师所所有。作为常年普法宣传园地,该园地自创办九个月来,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但今年9月28日,因市侨联所属的嘉嘉福酒家承包给他人,承包者在装修时,未经宇凡律师所同意,擅自将宣传栏拆除。9月29日,该所立即给市侨联发出一份律师函,要求市侨联予以妥善解决。经宇凡律师所多次电话联系,市侨联领导称:嘉嘉福酒家已承包给他人,拆除宣传栏也是承包者所为,侨联领导已通知承包者跟宇凡律师所协商解决。但时间已过一个多月,至今仍无音讯。翁律师希望承包者能够顺乎民意,尽快恢复普法宣传栏的原貌,也算为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做件好事。他表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的权利。
        11月1日,记者还就此事专门来到宣传栏的旧址进行现场观看,现在该酒家一楼店面已装修完毕,宣传栏的旧址距该酒家店面尚有四、五米的距离,对该店的生意根本不产生任何的影响。该宣传栏到底能否恢复?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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