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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电费屡催不缴 新亚小区部分用户此举有违法规有悖常理           
拖欠电费屡催不缴 新亚小区部分用户此举有违法规有悖常理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2-11-4

             本报讯(记者  陈仁杰)拖欠电费屡催不缴,反而将被供电所强制停掉的线路,擅自搭接在电能表或外线上。这是11月2日下午,记者在新亚小区看到的一幕。
        据记者了解,最近一段时期,融城新亚小区的部分用户拖欠电费、屡催不缴现象十分严重,导致供电企业在增加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额外的工作压力。城区供电所工作人员陈某说,为了催缴电费,近十天来,她每天都要在不同的时间段前往新亚小区催收电费,累计达15次之多。但欠费的用户利用防盗门、电子门的屏障,经常与她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陈某屡屡吃了闭门羹,无功而返。
        城区供电所负责人说,城区供电辖区有三万多用户,而该所的职工也只不过40人。如果城区用户都像新亚小区的部分欠费用户那样屡催不缴,那还得了。如果他们都整天忙于催费,供电所岂不成了催费所,那么,他们的其他工作比如更新线路、城网改造、抢修维护等工作岂不都不要干了。这位负责人说,希望用户能够理解供电部门的苦衷,以国家利益为重,按时缴费。
        至于用户因欠费屡催不缴被强行停电警告后,擅自搭接窃电一事,城区供电所所长林绍璇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电力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供电部门的许可,私自搭接供电部门的电能表,或者绕越计量装置搭接外线的行为,都是窃电行为,都要受到处罚的。尤其是那些因拖欠电费、屡催不交、被停电警告的用户,再进行窃电,是错上加错,一旦被查获,将要受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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