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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液化气代办点实施经营新行规 明示价格按斤出售           
全市液化气代办点实施经营新行规 明示价格按斤出售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2-12-22

             本报讯(记者  陈贤清)根据省人大200217号文件,12月份起,我市范围内290个液化气代办点按斤叫价,打破以往瓶装液化气重量都必须符合14.5    0.5公斤的行业标准规定。
        很长一段时间,消费者只关注每瓶液化气的价格,而对每公斤液化气的价格就乏人问津,这给一些商贩违规销售钻了空子。而按斤叫价不同,它要求所有的液化气代办点都必须与液化气储配站签订充气重量合同,气量可以从1公斤到15公斤,并将当日的液化气价格明示在价格表上。同时,各液化气代办点还必须设有公平秤,消费者可根据当天明示价及气量进行检验,如实际气量与明示的价格不相符,可向技术监督局及工商局投诉。
        据液化气主管部门介绍,液化气按斤叫价将大大增加消费的透明度。目前,他们正积极督促所有的液化气代办点与所属的液化气储配站签订充气合同,使全市的代办点都实施省人大通过的液化气经营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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