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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收购木麻黄贩卖 贪利者被判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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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自收购木麻黄贩卖 贪利者被判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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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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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龙田一村民私自收购贩卖木麻黄牟利,不料因此触犯刑律,日前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这位村民姓陈,2002年8月28日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经公安机关查明,陈某于2002年8月,与同伙王某等人决定合伙收购木麻黄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10月初,他们向江镜北翁村一村民收购木麻黄174棵,雇人砍伐后出售给他人,得款几人共分。后经估算,这147棵木麻黄蓄积量达16.87立方米。 此后不久,陈某等人又向江镜白马庙村民购买269棵,雇人砍伐后在装车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查获。经估算,这269棵木麻黄蓄积量达25.36立方米。 法院认为,陈某违反森林法规,滥伐林木,蓄积量达42.23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萧斌 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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