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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五条禁令” 欢迎群众监督 致全市人民一封公开信           
贯彻“五条禁令” 欢迎群众监督 致全市人民一封公开信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2-13

     尊敬的福清市民、在融工作的各界朋友:
        羊年展新姿,玉融涌春潮!正当我市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以极大的热情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之际,公安部于今年元月22日发布“五条禁令”,并于2月1日起在全国公安机关正式施行。为了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我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安队伍内部管理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五条禁令”的内容是: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在全国公安机关实施“五条禁令”,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公安队伍战斗力、促进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有效保证。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先后开展了“三讲”、“双争”、“双评”、“三个代表”、“三项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三项治理”等一系列的专项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去年8月下旬施友鹰局长到任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励精图治,齐抓共管,坚持从严治警,狠抓警务改革,强化检查督察,使队伍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纪律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警民关系明显改善。去年9至12月,全市共侦破刑事案件1206起,占全年的54.98%,月均刑事案件发案数比1-8月份月均数下降12.9%。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还存在不尽人意之处,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年,我们决心在去年下半年抓队伍建设良好势头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教育管理力度,进一步深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预防民警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一所进千家,一警进百户”、“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争当五好所队六好民警”等聚民心工程活动,提高民警整体素质,解决队伍突出问题,树立队伍崭新形象。公安部“五条禁令”符合全国公安队伍建设需要,也符合我市公安队伍实际,是非常正确、及时和必要的。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以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深入开展队伍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以解决枪、酒、车、赌等问题为重点,对全体民警进行一次思想作风的再教育,对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再整治,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给予严肃的查处,使我市公安队伍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良好的纪律作风、优异的工作业绩展现在全市人民面前。
        加强队伍管理、贯彻“五条禁令”,需要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的齐抓共管,需要全市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关心、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有违反“五条禁令”或其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恳请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为5257168或5253666,来信请寄福清市公安局纪委或整顿办收),我们将以对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按照“五条禁令”的要求,对责任民警和负有连带责任的领导予以严肃查处,决不掩盖袒护,心慈手软!
        此致
福清市公安局        
200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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