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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重酬 物归原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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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重酬 物归原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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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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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 翁扬 记者 何高光)新春开假第一天,夏先生便赶到本报记者部,对市司法局宣教科干事俞兆由赞不绝口。 原来,春节前夕,从台湾回乡休假的夏先生不慎遗失结婚证,赴台办不了旅行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当天就在东南电视台播发重酬拾遗者的启事。这结婚证被俞兆由拾得,他一看是一份涉台结婚证,心想,这份结婚证很有可能是持证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而丢失的,便把这结婚证交给公证处窗口,让办证人员帮忙找失主。几位热心的公证员想方设法终于与夏先生取得了联系。 夏先生几番要酬谢俞兆由,但都被婉言谢绝了,最后只好特制一面锦旗送给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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