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侨乡报
载入中…
·玉融乡音·福清时报·
文章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福清侨乡报 >> 福清时报 >> 本市新闻 >> 新闻正文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更多  
  相关文章  
医疗专家建议——慎用或…
凌云壮志未曾减 不用扬鞭…
不用单位出具证明  结婚…
福州软环境建设又填补了…
不用重酬 物归原主           
不用重酬 物归原主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2-9

           本报讯(特约记者  翁扬  记者  何高光)新春开假第一天,夏先生便赶到本报记者部,对市司法局宣教科干事俞兆由赞不绝口。
        原来,春节前夕,从台湾回乡休假的夏先生不慎遗失结婚证,赴台办不了旅行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当天就在东南电视台播发重酬拾遗者的启事。这结婚证被俞兆由拾得,他一看是一份涉台结婚证,心想,这份结婚证很有可能是持证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而丢失的,便把这结婚证交给公证处窗口,让办证人员帮忙找失主。几位热心的公证员想方设法终于与夏先生取得了联系。
        夏先生几番要酬谢俞兆由,但都被婉言谢绝了,最后只好特制一面锦旗送给市司法局。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福清侨乡报 QQ:80106162  85235390@163.com
    Copyright © 2001-2006 fqqxb.com福清侨乡报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闽ICP备05000792号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市政府大院内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35390
    传真:(0591)8521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