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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阳下镇政府联合发出通告——虎溪周边禁养红虫           
市环保局阳下镇政府联合发出通告——虎溪周边禁养红虫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5-29

             本报讯(记者  林秋明  通讯员  施忠航)5月26日,市环保局、阳下镇人民政府联合发出通告,禁止任何人在虎溪周边从事红虫养殖活动。
        虎溪是我市城区饮用水的取水源,经省政府批准,划定为我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然而,近年来,虎溪周边的一些村民以及闽侯县青口镇青林村村民擅自在芦院村东山自然村从事红虫养殖活动,严重威胁着虎溪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为确保虎溪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市环保局和阳下镇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关于禁止在虎溪周边从事红虫养殖活动的通告》。通告要求禁养区内现有的红虫养殖场应于今年6月10日前自行关闭;如违反上述规定,6月10日以后仍在上述禁养区内从事红虫养殖活动的,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并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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