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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启动 我市要求相关企业做好清柜台、清库存工作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启动 我市要求相关企业做好清柜台、清库存工作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5-6

             本报讯(记者  谢雄)根据国家认监委及省、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对各经销单位在2003年4月30日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的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实行备案制度。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今年5月1日启动,家用电器、灯具等19大类132种产品被列入首批认证目录。我市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将有三个月的缓冲期。
        我市要求,涉及强制性认证的企业,要认真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备案工作。在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登记备案时,首先要做好清柜台、清库存的自查工作,填写好《过渡时期3C认证产品备案登记表》,报福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后,发放备案标志。经销单位库存的《目录》内的产品,贴上备案标志就可在质监部门监管下限期销售。自今年8月1日开始,对继续销售无3C认证标志和假冒3C认证标志标准,严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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