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东瀚镇可门村福堂沃石料场有关问题经相关媒体报道后——镇政府已研定处理意见 |
|
|
| 东瀚镇可门村福堂沃石料场有关问题经相关媒体报道后——镇政府已研定处理意见 |
|
|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5-6 |
|
|
本报讯(记者 陈贤清 王华友)东瀚镇可门村福堂沃村民反映该村一石料场运输道路占用村民部分耕地及在生产当中对周边水产养殖造成污染等问题被某新闻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29日,东瀚镇政府对村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研定出处理意见。 据了解,福堂沃石料场于1997年开始采石生产,因运输需要,石料场于1998年在原有机耕路的基础上租用了村民的部分耕地,拓宽机耕路1043平方米,并与村民约定,石料场每年每平方米以1.6元的租用金补偿给被占用耕地的村民,期限为5年。 2002年8月,福堂沃部分村民以石料场运输道路租用到期为由,要求石料场若继续使用这条道路,必须一次性付给村民70万元补偿金,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曾多次发生村民拦阻石材运输车辆通行、毁坏道路并砸坏运输车辆等过激行为,致使石料场停产近一个月,造成无法正常与日方客户履行已签订的销售协议。 同年9月19日,为平息双方纠纷,可门村委会出面调解后,村民代表、可门村委会与石料厂签订了道路租用协议书,同意每年每平方米以1.6元的补偿金继续让石料厂租用10年,石料场并一次性付给了村委16688元的道路租用金,但有村民认为,该协议未经全体村民同意,无法接受该补偿协议。矛盾再次升级。 今年4月15日,东瀚镇主要领导获悉村民上访情况之后,立即组成协调小组进驻该村,一边对村民反映的石料厂因使用道路占用村民耕地造成抛荒及石料场堆放碴石和爆破安全等问题进行调查,一边与村民进行协调,缓解矛盾纠纷。针对村民反映的安全隐患问题,镇政府要求石料场在爆破前,要进行安全警示,以通告的形式告知村民。采石场从5月份起,不再向外堆放碴石。同时,对村民反映的石料厂生产当中对周边水产养殖造成污染一事,镇政府请福州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对可门村石料场附近海域的海水进行了检测,报告结论是海水符合国家一、二类海水与渔业水质标准,浮游生物数量也处于正常范围。镇政府还要求石料厂提高道路租用补偿金。从现有的每年每平方米1.6元提高至3.0元。同时,对石料厂支付的复耕费、碴石占用滩涂等补偿金也作了具体处理意见。
|
|
|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上一条新闻: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启动 我市要求相关企业做好清柜台、清库存工作 下一条新闻: 港头镇 20万专项资金启动 |
|
|
|
【字体:小 大】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