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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与福清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签约合作 优势互补提高服务质量           
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与福清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签约合作 优势互补提高服务质量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6-9

             本报讯(记者  周小扬)6月7日,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与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举行了合作签约仪式。律师与会计师携手合作,业务上优势互补,将更好地依法为我市各类经济实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对促进我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具有具体现实的指导意义。据悉,此举在福州地区尚属首次。
        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于2002年设立,是一家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荟集了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律师和多名高学历、高水准的优秀青年律师。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底,经省财政厅批准在原福清会计师事务所、福清审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类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市场经济实体之间经济关系与法律责任相互依存。如何理顺复杂的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理清经济活动主体与个体的责任和权限,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市场经济实体有效防范和规避风险,引导市场经济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和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达成了合作发展的协议。这一新型合作关系的产生,有利于双方业务专业知识的优势互补,通过业务专业知识相互咨询、交流,提高双方各自业务上的服务质量。同时,双方将合作开展讲座、咨询和培训服务活动,向企业、公司等经济实体提供经济活动的专业知识和法律依据,引导提高经济实体更好地走上专业化、法制化的经营管理轨道。
        当天下午,市领导张铣、李基泉、戴宗椹、王德玉、莫雪华及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两所合作签约仪式。戴宗椹副市长在讲话中肯定了这一新型的合作关系的产生既是中介机构间的强强合作,也是业务上优势互补的良好办法。他希望两所真诚合作,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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