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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大队简化办事程序 取消审批项目十余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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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消防大队简化办事程序 取消审批项目十余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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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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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翁扬)9月26日,记者从市消防大队获悉,该大队为了促进消防部队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推出利民便民新举措,取消了部分审批项目,并简化办事程序,同时在服务窗口张贴办事内容、程序、时限、结果。 据悉,这次取消的审批项目达十余项, 大部分工商业、特种行业的审批项目都包括在内。 在取消一些审批项目的同时,市消防大队还加强 了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和对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为了方便群众,市消防大队规定:建筑工程项目受理后,一般工程项目(含装修)7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项目为15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其他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为30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包括经审核的新建、改扩建及装修工程。限定办理时限为12个工作日之内核发验收意见书;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检管理也限定了办理时限,即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实地检查,之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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