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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采取七条措施 强化效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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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院:采取七条措施 强化效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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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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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我市采取七条硬措施,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这七条措施是:实行公示制,将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受理范围等事项公布上墙,并由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来电来信来访和办理投诉件;实行登记制,对每个投诉件,都由专人认真立卷,逐一登记造册;实行议件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针对调查的情况展开评议;实行限时制,对受理的投诉件,能当日解决的当日解决,一般的限 5个工作日,复杂的限10个工作日,上级转办件按限定期及时反馈,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长的,应事先向上级汇报并征得同意;实行报果制,力求一次查核反馈就能见“果”,对不能一次性解决的,由承办人负责“回头看”,主动催办续报,力争抓出结果,彻底改变投诉难休、督办不绝的被动局面;实行通报制,对本院和各庭、科、室、队办理效能投诉反馈件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拖件未反馈的,进行列件专函催办;实行归档制,办件结束后,承办人要将所有投诉件、登记表、批件、笔录、记录、反馈件、处理结果等全部材料入卷,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狄羽 林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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