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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报不出警被判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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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接报不出警被判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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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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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6日凌晨3时左右,在卢氏县某招待所住宿的栾川籍个体老板吴某起来解手时,突然听到楼下“砰”的一声巨响,他透过窗玻璃看到了令他吃惊的一幕:在他对面十来米远的卢氏县国税局楼下,雨中有几个黑影正用铁棒撬着一家商店的铝合金卷闸门。吴某当即唤醒了同室的程某,后两人一同敲开了2楼值班室的门,并向旅馆老板讲述了情况。老板任某马上拨打“110”报警,而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竟不耐烦地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多管闲事,睡你的觉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一分钟后,三人再次拨通了“110”电话报警,却又一次遭到了拒绝。20分钟后,3名盗贼一趟一趟的把东西装上了一辆三轮车,然后向南逃窜。 卢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氏县公安局接到报案不出警,有违职责,属行政不作为,理应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但尹琛琰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商店,也应对损失承担对等责任。遂判令卢氏县公安局赔偿尹琛琰的经济损失12500.75元。 (据《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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