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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残疾人助动车载客营运我市将从6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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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残疾人助动车载客营运我市将从6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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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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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灵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残疾人的人身安全,确保城市“畅通工程”顺利实施,我市将于6月1日起严禁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 5月26日,我市召开专门会议宣读讲解新出台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残疾车只能作为下肢残疾人员的代步工具,严禁从事非法客运活动。残疾人专用助动车必须是从福清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购买,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凡擅自改装的残疾人助动车禁止上路,否则不予办理报牌等有关手续;残疾人专用助动车必须牌照齐全方可上路行驶,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车辆保养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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