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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出证明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单位不出证明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1-11-7

             问:我与女友恋爱四年,最近准备登记结婚,对方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说,今年怀孕指标已经用完,劝我女友晚婚晚育,怀孕了会影响工作,坚持不给出具结婚证明。我们结婚的日子都定了,家里也做好了准备。请问:单位不给出具证明,能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答:单位不给出具证明,阻止当事人结婚,是一种侵犯他人婚姻自由权、违反法律原则的行为。但是,有些部门,如军队对战士、体育部门对运动员,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准结婚,即便到了法定婚龄也不例外,这是国家认可的合法的变通规定。按照婚姻法的要求,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这些组织只是婚姻状况的法定证明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才是惟一的批准婚姻成立的法定机构。
        当结婚申请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先受理当事人的申请,然后进行调查,如果阻挠或干涉情况属实,应与当事人所在单位交涉,争取补开有关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不愿接受时,则应向其上级组织或主管部门反映,请示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经过上述工作以后,如果仍然得不到有关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以后,应准予其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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