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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起涉外离婚诉讼           
怎样提起涉外离婚诉讼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2-1-10

             近年来我市出国潮风起云涌,以婚姻关系出国的人员日益增多,由此而产生的涉外离婚案件也多了起来。由于不了解如何提起涉外离婚诉讼,不少当事人走了不少弯路。为此,这里专门介绍打涉外离婚官司的程序。
        一、由现居国内的人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前应准备如下手续:
        1、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提供结婚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若因结婚证书丢失或由对方保存等其他原因而无法提供时,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若是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关系的,应到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关系证明;如遇到开证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给开具相关证明的,可聘请律师代为办理。
        3、提供对方当事人的户籍证明和国外详细地址,对方地址不详或无法应诉的,将由法院发布公告,公告费由起诉人负担。
        4、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或共同债权、债务的有关依据;
        5、提供起诉状及副本。
        二、由现居国外的人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因人在国外无法回国起诉而委托他人代理时,除应提供上述手续外,本人还应亲自到我国驻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办理以下四项鉴证手续:
        1、本人身份证明;2、起诉状;3、授权委托书(授权直系亲属或律师代理诉讼,代理权限要逐项明确);4、离婚书面意见书。
        在无法办理上述鉴证手续的情况下,本人就得亲自回国与委托人一起到法院立案,在法官面前办理授权委托和书面意见等手续。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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