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侨乡报
载入中…
·玉融乡音·福清时报·
文章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福清侨乡报 >> 福清时报 >> 法制经纬 >> 新闻正文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更多  
  相关文章  
珍惜生命 远离毒品——纪…
《挚爱张国荣》纪念“哥…
德高望重  风范照人——…
一张小画片 ——纪念一位…
纪念鲁迅诞辰120周年
元洪附小纪念少先队建队…
建市10周年纪念封你收…
可口可乐推出奥运纪念金…
凋落的空乘之花--纪念5&…
《腾飞之路》展辉煌 建市…
廉洁风刮进老体协:今后…
集邮,为国足加油  首日…
纪念世界精神卫生日  我…
福清市纪念学习雷锋活动…
镜洋琯口发现百岁纪念坊
抗非典纪念邮票进入我市…
三中举行薛永香诞辰12…
我市部署纪念建党80周…
纪念建党80周年 “七&…
加强土地管理 科学规划用…
纪念辛亥革命90周年 期…
缅怀先人风范 寄托浓浓哀…
烈士陵园前种下纪念树
我市将举行纪念建团80…
种下纪念林木记住入团誓…
三家竞演宣传大战 争夺客…
我市纪念毛泽东同志《在…
人人禁烟 处处清洁  我市…
我市纪念“6·5”环…
福建各界举行纪念省苏维…
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2-24

     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电视讲话  福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福清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    陈振英
2003年2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纪念日。十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家安全法》在全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广大公民和组织的国家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国家安全工作环境有了很好的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当前国际战略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境外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的政治思想渗透、颠覆分裂、情报窃密,勾联策反、行动破坏等活动从未停止过,方式也更加多样化,手段更趋隐蔽。他们打着经商贸易、投资办厂、探亲旅游、学术交流等旗号,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从事情报窃密和间谍活动。国内有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出于个人私利,也积极寻求境外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的支持,从而出卖国家利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因此,认真贯彻宣传《国家安全法》能更好地为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防范和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安定、稳定的环境,市委、市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见:
        1、要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
        各级各部门要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把宣传有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作为重要职责,统一规划,要将《国家安全法》列入“四五”普法教育的内容进行宣传。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能少于两次。特别是要加强对沿海重点镇、村的干部群众、学生、出国出境人员的思想教育,运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覆盖面要达辖区的90%以上。从而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国家安全法制观念。
        2、要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是一个工作性质非常特殊的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机关的某些特殊职权和公民、组织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发挥各自优势,扬长避短,形成强大合力,特别是交办的协助工作和需要提供的资料、数据等,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向国家安全机关提供实情,也不能随意泄露情况,贻误国家安全工作。
        3、广大干部群众应继续学法、懂法、守法
        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既是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也是全体公民和组织的光荣义务。全市各级组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学法、懂法、执法,要坚决依法同各种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凡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可疑迹象,特别是在保卫部队军事秘密安全中,发现的疑人疑事,以及来自境外及境内外相勾结从事违法活动的可疑人,包括利用各种掩护身份、掩护手段所从事某些行为的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苗头,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局报告,并责无旁贷地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地抵御各种思想和文化渗透,维护国家安全,不断提高反奸防谍的自觉性。
        同志们,当前,隐蔽战线斗争激烈,形势严峻,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居安思危,居安防危,居安治危。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地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在我市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关名词解释

        国家安全:国家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国家的政权、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秩序等八个方面要素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保障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安全的含义就是指这些要素不受侵犯或不被破坏。
        国家秘密:凡是与国家安全和利益息息相关,并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尚未公布或不准公布的军事、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都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保密法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某一事项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的应当列入国家秘密范围: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影响国家领导人、外国要员的安全;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
        间谍:所谓间谍,既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召募而为其服务效劳的本国公民。间谍在其活动被揭露之前,总是自始至终地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对其所承担的任务也是绝对保密的。间谍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采取非法或合法手段,通过秘密或公开途径窃取情报,也进行颠覆、暗杀、绑架、爆炸、心战、破坏等隐蔽行动。间谍的种类繁多,按情报搜集内容大体可分为政治间谍、军事间谍、工业间谍、商业间谍、科技间谍、外交间谍、文化间谋和反间谍间谍等;按担任的任务可分为情报间谍、谋略间谍、心战间谍、策反间谍、恐怖活动间谍、潜伏间谍、机动间谍和色情间谍等;按所属谍报机构又可分为普通间谍、两面间谍、多重间谍、官方间谍和民间间谍等。

《国家安全法》、《刑法》中的有关条文和领土完整,国家的政权、政治

        1、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有权查验境内外人员的身份证明,调查询问有关情况。《国家安全法》第7条
        2、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国家安全法》第8条
        3、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法》第9条
        4、国家安全机关因工作需要,可以优先使用我国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国家安全法》第9条
        5、国家安全机关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不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视情可予以封存、扣押和依法处理。
《国家安全法》第11条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国家安全法》第20条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国家安全法》第21条
        8、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务,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家安全法》第  27条
        9、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所使用的经费、场所和物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
《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21条
        10、犯间谍罪自首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国家安全法》第24条
        11、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102条

相关案例

“2726”工作站覆灭记
        1986年10月,福州市国家安全机关经过缜密侦察,成功破获了台湾国民党军事情报局潜伏我市的“2726”武装间谍工作站,该站站长和副站长以下成员共8人全部落网,缴获手枪4支、子弹143发、TT-6快速发报电台两部。微型复印机一台和其它大量间谍活动工具和经费。国民党军情局专勤派遣间谍杨某和“2726”工作站案犯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台商”收集军事情报
        1996年初,江西省某军事基地的哨兵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人在偷偷拍摄我军设施的情况,将其扣留并扭送部队保卫部门审查。经查证,这二人系台湾军事情报局的间谍,在福建省某台资企业任董事长和总经理,他们以合法经商的身份伪装成董事长、总经理,长期从事间谍情报活动。

当前容易泄密的十种表现

        1、同乡好友、聚会聊天;
        2、公共场所、谈论内情;
        3、利害相关、丧失理智;
        4、为名求利、报道猎奇;
        5、众人面前、逞强好胜;
        6、有求他人、讨好对方;
        7、家人面前、谈论秘密;
        8、崇洋媚外、利欲熏心;
        9、酒后失言、吐露内情;
        10、涉外活动、缺乏警觉。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福清侨乡报 QQ:80106162  85235390@163.com
    Copyright © 2001-2006 fqqxb.com福清侨乡报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闽ICP备05000792号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市政府大院内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35390
    传真:(0591)8521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