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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拒绝其复学吗           
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拒绝其复学吗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8-14

     编辑同志:
      小A今年15岁,因不学好,几个月前,在一场群斗中,他把一个人刺伤了。为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此后,A要求回校复学,却遭到校方拒绝。请问,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能回到学校上学吗?
                                          俞仁
俞仁同志:
        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人可以回到学校复学。法律依据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另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据此,作为未成年人,小A虽然被判处了缓刑,但学校不得拒绝其复学的请求。
          本报编辑部
  200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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