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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斗到校园里 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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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殴斗到校园里 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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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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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仁杰 通讯员 倪秉文)近日,发生在我市蒜岭中学的一起社会青年冲击校园殴打学生的暴力事件得到惩处。 蒜岭中学初三学生陈某曾被初一年学生程某某讥笑欺负,由此他耿耿于怀,一直伺机报复。6月19日中午,陈某叫来其姨夫郭某某,郭某某又叫来社会青年郭某,陈某将二人带进学校,在教室内对程某某大打出手后,再把程某某拉出教室外殴打。致使程某某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其后,郭某、郭某某出逃。 新厝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进行布控。8月23日,在渔溪派出所的协助下,郭某被抓获归案。郭某对殴打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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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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