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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再婚莫忘财产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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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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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一位59岁的老同志几年前丧偶,去年又找了个老伴,并于今年登记结婚。但其儿子却害怕父亲的房子“外流”,也搬来同住。 另外一位老年人想再婚,子女们却让他立下“字据”,保证其任何财产都不能给再婚老伴。某城市的一项调查显示,造成再婚老年人离婚的诸多因素中,因财产问题导致感情破裂的占34%。 许多再婚老年人觉得,再婚就是为了找个老伴,因此忽视了财产的公证问题。有关人士认为,现在提倡婚前公证,老年人婚前也应该到公证机关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登记,为婚后财产问题消除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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