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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           
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时报   更新:2003-11-20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银行柜员。前不久,我不慎多支付了1500元给了客户,结帐时发现了这笔短款。经核查当天的录像,确认是某客户多领。于是,我就与对方电话联系,说明了上述情况,并征得对方的同意从其存款户头上划回了1500元。可是后来该客户却不认此帐,还说我非法扣划他的存款,并且要告我。对此,我该怎么办?
一市民:魏捷      

魏捷同志:
        根据你信中所述的情况,我们建议你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由于你的不慎,工作中出现了差错,多付了1500元给客户,为挽回损失,你首先应向该客户表明态度  ,取得对方的谅解和支持。从法律角度上讲,客户多领了存款,因该款目属国家财产,所以客户不得将其占为己有,一旦发现多领存款的情况,应及时依法返还给银行。否则,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行为,应负法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或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对于本案,对方同意你扣划其存款与否,如果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你应当及时地将所扣划的客户的存款重新划还给客户,然后通过协商,向该客户提出返还多领的1500元存款的请求。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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