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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 火险警钟响起来!
http://www.fqqxb.com 作者:杨国才 翁…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08-4-2

本报记者 杨国才 翁扬

  春雨惊春清谷天,又到一年清明时。
  每年清明时分,人们为寄托对亡故亲人的哀思,在扫墓时都会燃烧纸钱和香火,使这个期间成了山野森林火灾的一个重大隐患。据了解,我市山上多年堆积枯枝断木很多,加上今年是首个清明假期,扫墓祭祖的人会比往年成倍增多,因此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两道“禁火令”拉响警报
  春节以来,连续发生了几起重大森林火灾事故。为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市政府多次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同时连发两道森林“禁火令”,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3月3日,市政府紧急下发了今年第一号森林“禁火令”,决定从3月3日至3月14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禁火令张贴到每一个乡村。
  3月25日,市政府再度发布第二号森林“禁火令”,部署清明和五一期间的防火工作,明确指出,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香烛;严禁烧田坎草、烧草灰、烧焦泥灰;严禁在林区野炊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森林一旦失火,要恢复到原貌,需要十年以上漫长的时间,还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森林火灾基本都由人为野外用火引起。今年一季度,全市因烧田坎草、烧草灰等野外生产用火引发了多起重大森林火灾。因此,严控野外用火行为是防止森林火灾的有效措施。”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陈平说。
  据他分析,我市今年森林火灾高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许多植被因长年积满枯枝干草,使得林区内可燃物日益增多;二是春节过后雨水偏少,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三是春节过后天气晴好,许多农事活动都集中在了这段时间,故野外用火相对集中而频繁。
今年清明“火”气更盛
  每年的清明前后都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一组来自往年清明节期间的案例发人深省。
  福州台江59岁的林某馨携女儿到东张先锋村三棵松柏山,为其胞弟祭墓,在用打火机点香时,不慎引燃了墓旁边的杂草,酿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面积达50亩,造成经济损失近6000元。案发后,林某馨因犯失火罪受到刑事处罚。
  音西倪埔村民吴某某三兄弟家族11人在为其父亲祭墓时,两名小孩燃烧纸钱时将未熄灭的纸钱丢弃,引燃了周边的杂草,酿成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15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其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渔溪镇退休教员郑某英在上迳镇东林村大连山脚为其亡夫坟墓进行祭奠,点香烧纸钱引燃了坟墓及周边杂草,造成过火面积100多亩,经济损失近2万元的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阳下作坊村民俞某珠在自家责任田埂烧杂草引起火灾,过火面积达5539亩,其中有林地面积4114.5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27.5亩,烧毁林木蓄积量6804.5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达8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由于祭扫和不慎用火引发火灾令人触目惊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今年清明前后,综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森林防火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清明节首次作为公民法定假日,而且形成3天小连休。市有关部门预计,今年清明期间我市群众进山祭祀、扫墓的人数将成倍增加,并且时间相对集中。在烧纸钱、点香烛等传统风俗的影响下,山野防火迫在眉睫。
改革方式文明祭拜
      市森林消防办提醒广大群众,清明扫墓严禁在墓区吸烟、烧纸、烧香、乱扔烟头等;严禁将火种带入墓区或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社会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停车场车辆漏油等,要及时用沙土覆盖并报警。扫墓时,应该尽量避免在树林、草地和草垛附近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生火情,不要逃离现场,应就近利用树枝等进行扑打,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陈平说:“拜祭已逝亲人,真诚送上自己的思念,继承先人的遗志,可以变个方式,不一定都要用火。如献一束鲜花,敬一杯美酒……既能寄托哀思,又能更好地表情达意,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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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火罪情节轻重认定标准: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造成林木损失5000元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50亩以上的,或者造成林木损失25000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750亩以上或者造成林木损失125000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成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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