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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法庭服务群众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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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谢雄 来源:福清侨乡报 更新:2006-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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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法庭辖海口、城头、南岭三个镇61个行政村,辖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人口约16万人。近几年来,海口法庭 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法庭,为维护社会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绿色通道” 便利群众打“官司” 为帮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打“官司”,海口法庭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出台“立案便民八项承诺”,采取“五条措施”帮助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等多项司法便民措施,通过实施多项司法便民举措,开辟“立案绿色通道”,方便辖区群众诉讼。 2005年8月17日下午五时许,龙田镇友谊村村民王某急急忙忙地赶到海口法庭,称其父亲被海口镇工农村村民陈某殴打,尚有后续治疗费人民币近3万多元没有赔偿,要求法庭立案受理。经办人员初步审查起诉材料,发现王某未能提供合法的委托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但当天是诉讼时效届满的最后几天,若不能及时立案,王某的父亲可能丧失胜诉的权利。经办人见状立即向庭领导林虹同志汇报,林虹同志十分重视,当她了解到王某的父亲因伤正在福州某医院治疗,实在无法到庭立案并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时,便急当事人所急,当即决定派干警上门提供立案服务。次日,代理审判员翁建和、绮兴辉等同志冒着酷暑驱车赶到王某父亲所在的医院,在病房里依法办理了起诉与委托手续,保障了王某父亲的合法诉讼权利。王某父亲激动地留下热泪,紧紧地握住法庭工作人员的双手连声道谢。 通过调解 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福清市城头镇西池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陈某某等8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石油分公司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一案,是海口法庭的“老大难”案件,该案从2004年至今经过3次诉讼,均因各种原因未能解决各方矛盾。今年上半年,海口法庭再次立案受理此案,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加剧,海口法庭领导决定先行庭前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坚持认为对方有侵权行为,且矛盾积累时间较长,双方情绪比较激动,致使第一次庭前调解无法进行下去。面对困难,海口法庭并没有因此放弃做调解工作,他们邀请城头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与西池村、田中村老人会成员一同到诉讼争议现场,通过现场勘查,摆事实、讲道理,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并通过城头镇政府工作人员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创造各种调解条件,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积累多年的相邻纠纷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 今年上半年,海口法庭全庭同志本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高度责任心,共受理民事案件140件,已审结85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68件,调解、撤诉率80%,服判息诉率100%,审限内结案率100%,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危险时刻 办案人员挺身而出 2006年4月27日上午10时30分,海口法庭对原告福清市某养猪场与被告陈某某、福建省某饲料开发有限公司产品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原告某养猪场的委托律师、被告陈某以及饲料公司的委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原告合伙人之一陈某、被告福建省某饲料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部经理蔡某等人到庭参加旁听。法院对该案以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原告某养猪场的诉讼请求。原告合伙人之一陈某听到宣判结果后,情绪一时冲动,忽然冲向坐在旁听席上的蔡某,对其拳打脚踢,法庭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予以训诫,此后,陈某的情绪有所平复,退出法庭,其余人员仍留在法庭签收民事判决书。过了一会儿,陈某又突然从外面冲进审判法庭直奔蔡某,掏出一把水果刀向蔡某刺去。由于事发突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海口法庭负责人林虹见状立即奋不顾身地冲上去紧紧地抱住陈某,使蔡某得以跑出海口法庭。此时,陈某仍欲继续追打蔡某,林虹再次制止并紧紧拉住陈某,极力平复陈某的激动情绪,从而控制住现场局面,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海口法庭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边防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派人到法庭将陈某带走。危险时刻,林虹同志挺身而出,奋不顾身,避免了蔡某受伤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授予她个人三等功荣誉。 今年上半年,海口人民法庭共接待来访群众234人次,研究解决案件36件,处理各类督办信件2件,为辖区社会安定稳定尽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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