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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手机卖给消费者 换机又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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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手机卖给消费者 换机又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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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谢雄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0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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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雄 通讯员 吴敏)海口镇某通讯器材店将他人使用过的旧手机卖给消费者刘先生,在事情败露后又拖延换机,刘先生为此向工商部门投诉。最后,刘先生讨回了公道,商家既同意换货,又赔礼道歉。 2006年10月20日,消费者刘先生到海口工商所投诉称 ,他于昨天在福清市海口镇某通讯器材商店购买了一部诺基亚7610手机。回到家后,刘先生发现该手机通讯记录中的通话时间竟然显示2小时45分钟,这说明这部手机已经通话2个多小时,而刘先生在购买这部手机时只通话了几分钟来测试这部手机的通话质量,刘先生马上意识到自己购买的手机是他人使用过的旧手机,刘先生立即返回该通讯器材商店要求予以更换,商家表示目前店里没有7610手机现货要求刘先生第二天再来更换,20日刘先生如约来到该店要求更换手机,没想到该店却不认帐,认为该手机的通话时间是厂家测试手机通话质量时留下的通话时间,拒绝更换。刘先生在无奈中只好拨打了消费维权热线。 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来到该通讯器材商店,面对执法人员的到来,商家仍然一口咬定手机的通话时间是厂家测试手机通话质量时留下的,执法人员当场拨打了该品牌手机专卖店的电话,被告知一部崭新的手机的通话时间应为零,不存在厂家测试手机通话质量时留下的通话时间一说。这时该通讯器材商店又提出手机通话时间是刘先生自己拨打电话时留下来的。面对商家的百般抵赖,执法人员认真核对了手机机身和外包装盒上的手机串号,结果相符。当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对手机中的内容时,商家的谎言立即露出马脚,原来该手机中留有6张拍摄的照片,拍照日期为2006年10月2日,而刘先生购买手机的时间为2006年10月19日,很明显该手机在出售给刘先生之前已被人使用过。面对事实,商家只好道出原委,原来这部手机早在2006年10月初就出售给一个熟客,没想到这位熟客在使用了几天后又看上该店里的另外一款手机,要求换机,因为是熟客,且手机外观崭新如初,包装盒等也都完好。就让这位熟客更换了手机。 经调解,商家为刘先生更换了一部崭新的诺基亚7610手机。并向刘先生赔礼道歉还赠送了100元的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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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chenjuan 责任编辑:chenj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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