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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怀疑又暴力索赔 酿成抢劫终领刑罚钱           
无端怀疑又暴力索赔 酿成抢劫终领刑罚钱
http://www.fqqxb.com 作者:卢贤明     来源:福清《玉融乡音》   更新:2006-7-1
本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翁为民)无端怀疑在自家过夜的朋友是贼,以暴力手段强迫被害人支付5000元人民币给自己,其行为构成抢劫。日前,我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04年8月16日晚上7时许,被告人蒋某某手机丢失,怀疑是在自家过夜的被害人陈某某及其朋友拿走。同年9月6日,蒋某某得知陈某某要来自家,就和俞某某策划以威胁方式向陈某某要回手机。当晚,俞某某带一同伙预先守在蒋家楼上。22时许,陈某某和朋友辜某某、何某某和何某A等四人一起来到蒋家。俞某某及其同伙对陈某某进行殴打、威胁,要求陈某某付5000元人民币赔偿蒋某某手机的损失,并拿走陈某某的银行卡及厦新A6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22元),同时限制辜某某、何某某及何某A的自由。何某某要打电话回家时,被俞某某打一巴掌,手机被踩坏。
  接着俞某某先后带辜某某、何某某到银行取款机上取钱,因操作不当未能取到陈某某卡上的钱。当晚被告人蒋某某、俞某某将陈某某等四人拘禁在二楼卧室内。次晨俞某某带着辜某某到中行用辜某某的身份证开户,并让陈某某以“打了别人要赔钱”为借口打电话要家人汇5000元人民币到该账户上。8时许,俞某某等人取到这5000元钱后,才放了陈某某等人。案发后蒋某某潜逃。
  2005年7月27日,潜逃近一年的被告人蒋某某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根据蒋某某的犯罪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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