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何谓“侮辱罪”? |
|
|
| 何谓“侮辱罪”? |
|
|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玉融乡音》 更新:2006-6-18 |
|
|
问:何谓“侮辱罪”? 答: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如言词、文字、图画等)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进行贬低其人格、毁坏其名誉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出于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犯本罪的,依照《刑法》第246条的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行为外,告诉的才处理。
|
|
|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上一篇新闻: 惧警威色狼自首 下一篇新闻: 民间借贷利率有何规定? |
|
|
|
【字体:小 大】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