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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7月起保健食品广告必须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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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qqxb.com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福清《玉融乡音》 更新:200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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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从7月1日起,凡是没有经过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发布,审批合格的保健食品广告还将接受年度审查。 根据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必须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广告中的保健功能、有效成分、适宜人群等必须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能任意改变,误导消费者。 7月1日起,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只需输入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就可以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据《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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